|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衡阳市铜桥港排渍站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表中各专业负责人: 1、水文专业负责人:配备高级工程师1人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2、测量专业负责人:配备中级工程师1人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3、岩土专业负责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或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勘察)2人计**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9分;最高计**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或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1人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5、测绘专业负责人:配备高级工程师1人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现更正为: 1、水文专业负责人(1人):配备高级工程师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 8 分。 2、测量专业负责人(1人):配备高级工程师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 8 分。 3、岩土专业负责人(2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或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勘察)计**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 9 分;最高计 ** 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或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5、测绘专业负责人(1人):配备高级工程师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 8 分。 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