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中央储备粮咸宁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澄清答疑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关于中央储备粮咸宁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编号:HBSJ-******FJ-********1)的澄清答疑如下: 1.问:在评标办法2.2.3(6)条中要求在近”近3年获得设区的市(含省直管市、林区)或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每项得1分。近3年获得国家、省级、设区的市(含省直管市、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监理协会“先进企业”称号,每项得1分。经核查:北京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比,北京、福建等地****年已取消“先进企业”评先,当地建设监理协会由“先进企业”评审改为“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请招标及代理人依据(****年1月**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次委务会通过的****年3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第**号公布,自****年5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文件考量此打分项是否合理,建议是否可以采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信用评估结果表AAA、AA、A级制定评分规则,“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是否等同“先进企业”参与评分。 答:本项目的评分办法为:“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评分办法,评分办法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已锁死,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进行更改。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中央投资补助:**.**%”修改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中央投资补助:**.**%”。 特此澄清。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