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美丽示范主街(沿河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东【****】**1),于****年7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的招标公告进行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的设计资质要求以及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设计资质要求为: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现更正为: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2.原招标文件第**页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中的第(2)小点的内容为: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拒绝无偿分享前期工作咨询成果文件的; 现更正为: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公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成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位除外); 3.因发布招标公告时未上传初步设计图纸,现进行补充,详见初步设计图纸附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延长本项目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将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招标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广东梓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