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 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标段”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关于“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标段”补遗文件**号 现更正为:关于“公安金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号
2.原招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标段 现更改为:公安金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现更改为:公安金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标段已由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第**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0%,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公安金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已由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第 **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0%,招标人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5.原招标文件第一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计划工期:**日历天 现更正为:计划工期:**0日历天
6.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现更正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现更正为:项目名称:公安金牛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年**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8日。 现更正为: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可在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上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以成都市交易中心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可在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上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时 ** 分(以成都市交易中心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说明: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时 ** 分(以成都市交易中心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上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标段”招标答疑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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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