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年至****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服务期内第一、三、五、七、九、十一月食材配送服务)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所属行业由“餐饮业”更正为:“批发业”。
2、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2(服务期内第二、四、六、八、十、十二月食材配送服务)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所属行业由“餐饮业”更正为:“批发业”。
3、原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原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5、本项目己于 ****年7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本次更正公告为系统后台调整需重新发布更正公告,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与****年7月**日发布更正内容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
地 址:珠海市梅华西路****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华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珠工业区翠珠路3号金嘉创业里三楼**8室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汉
电 话:**********9
珠海华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