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新区文物勘探及文物安全辅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4.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3、合同签订生效后满6个月,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阶段性验收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满6个月,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阶段性验收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更正为:3.4.2.商务要求中“5.付款进度安排,3、合同签订生效后满**个月,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验收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满**个月,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验收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4.2.商务要求”中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更正为: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4;
2、预算金额:**万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7号中铁卓越中心**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路**号新经济产业园D区B5栋**楼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阜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珠宝国际中心2栋B-****室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9
四川阜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