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1:根据《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工程项目招标时,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必须设置“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诚信”分值,请明确本项目诚信分分值要求。 答:本项目未设置施工资质要求,不存在诚信分评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提问2:本项目建设规模里面描述施工内容有土石方挖填弃及相关附属工程,招标人未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里面没有相关附属工程,请确认是否有附属工程。 答:本项目不存在附属工程。 3、提问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里土石方类别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勘察及岩土分层情况一览表自行综合考虑,招标人未提供地勘报告,请提供。 答:第二次答疑时公布。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二次答疑时公布。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8月**日上午9时**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6号 联系人:朱立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6号泰和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5室 联系人:宋磊刚 联系电话:**********1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