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秋至****年春学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幼教点)食堂供餐学生食用米、面、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原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配送清单及规格要求-“大米”规格要求中“◆1、品种:籼米。”,更正为“◆1、品种:籼米(长粒香米)。”。
2、原招标文件3.3.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9.人员、设备基本要求:供应商至少配备两辆运输车辆(专用、送货各一辆),每辆车配备两名配送员。(注:配送人员包含驾驶员均需具备健康证)(本项基本要求投标人响应即可,在投标文件中可选择不提供或提供基本要求的设备及人员证明材料,基本要求的人员、设备、健康证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给采购人。评分表中的加分项,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哪些为增加人员、设备以做评分使用,未注明为无效提供。)”,更正为:“9.人员、设备基本要求:供应商至少配备两辆运输车辆(专用、送货各一辆)(车辆如果租赁,提供租赁协议和车主行驶证(租赁方和车主必须一致,租赁方为个人,则租赁协议需包含租赁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租赁方为企业,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盖租赁方公章协议,否则做无效资料处理),自有则提供行驶证),配备十名配送员。”。
3、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人员配置-具体标准和要求“1、在人员、设备基本要求上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一名配送人员加0.5分,本项最多得6分。 2、在人员、设备基本要求上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一名专职驾驶员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2、以上人员需提供在职证明,驾驶员需提供在职证明及驾驶证复印件,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哪些为增加人员、设备以做评分使用,未注明为无效提供。)”,更正为:1、在人员、设备基本要求上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每增加一名配送人员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2、在人员、设备基本要求上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每增加一名专职驾驶员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及身份证及健康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驾驶证,未提供齐全人员的证明材料,本项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设施设备-具体标准和要求“在人员、设备基本要求上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一辆送货车辆的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购买的强制责任险证明材料及车辆内外部实景照片,若车辆为租赁则另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哪些为增加人员、设备以做评分使用,未注明为无效提供。)”,更正为:“在人员、设备基本要求上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一辆送货车辆的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车辆如果租赁,提供租赁协议和车主行驶证(租赁方和车主必须一致,租赁方为个人,则租赁协议需包含租赁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租赁方为企业,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盖租赁方公章协议,否则做无效资料处理),自有则提供行驶证)”
5、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请谅解,希望各供应商理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巴普镇文化路5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3栋**层6号
联系方式:**8-********(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8-********(文件咨询)
中达中正招标代理成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