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XZC****-G3-******-GDZB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 4 年 7 月 1 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分标:信誉业绩 | (1)****年以来,有同类的行政、事业等单位食材配送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共6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年以来,有类似党政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提供一份得1分,共4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1)****年以来,有同类的事业、军队等单位食材配送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共5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年以来,有类似党政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提供一份得1分,共5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分标:投标人综合实力 | (6)获“守合同重信用”证书(3分): 投标人获得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分,投标人获得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分,共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6)持有注册营养师(3分): 投标人员持有注册营养师证书每一人得1分,投标人员持有高级注册营养师证书,每一人得3分,共3分;(须提供人员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 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年7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其它与上述变更有关的内容也做相应变更,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也相应顺延,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南宁市民乐路1号
联系方式: 赵工 ****-******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联系方式: 陈工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8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