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3.5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编号:**1广汉市连山镇农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广汉市连山镇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二期)施工/标段招标补遗各投标申请人: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作如下修改: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2.2.4(2) 项目 管理 机构 评分 标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2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2、本次招标补遗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人:广汉市连山镇人民政府****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