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WLCBJSPFZDJ_SXF[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乌兰察布市****年S**5线(K**+**4-K**2+**0)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第一号)致: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出澄清文件(第一号)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1、原招标文件第**页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中要求“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格式自拟)”修改为由投标人出具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格式自拟)。2、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年7月**日上午**:**分变更为****年8月3日上午**:**分。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上午**:**分变更为****年8月3日上午**:**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 标 人: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 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