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_FJ_SGW3[F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某单位房屋综合整治工程澄清公告 一、 原招标公告中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删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原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要求统一修改为:类似业绩是指****万元以上的新建、翻建、整修工程或整修总面积****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证明。 三、 其他内容 保持 不变。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