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二期重卡换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二期重卡换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有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1套重卡换电站设备,7块**2kWh磷酸铁锂电池 。” 修改为: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无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补遗! 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