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5,**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三明辖区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补遗书**号 ****-****年三明辖区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条投标保证金中的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原为: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 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 号:BZJ**********4 ”。 修改为: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 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 号:******************************”。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中第5.2原为:“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7 月 ** 日 9 时 ** 分 **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修改为: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8月 1日 9 时 ** 分 **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招标人:三明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