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残疾人托养服务 更正公告
一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SSFZ****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残疾人托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 4 年 ** 月 ** 日
二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答疑
1、问: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 2.3.2 评标方法中的评分细则内容:“项目负责人荣誉:自****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居家养老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或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服务类荣誉:县(区)级及以上荣誉,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分。”,我公司认为此项评分细则个人荣誉设置**分的高分值不合理,个人荣誉与残疾人托养实际服务过程中无太大关系,为确保该项目公平、公正,建议取消该评分项。
答: 详见****年7月**日更正公告。
(二)延期
1、原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为“****年7月**日**:**”,现延期到“****年7月**日**:**”;
2、原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7月**日**:**”,现延期到“****年7月**日**:**”。
(三)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荣誉为:“自****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居家养老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或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服务类荣誉:县(区)级及以上荣誉,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分。”现变更为“自****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居家养老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或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服务类荣誉:县(区) 级及以上荣誉,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增加一项:“
”
更正日期:**2 4 年 ** 月 ** 日
三 、 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号民生大厦**7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0米)一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费 工
电话:****-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