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G**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强电杆线迁移工程)补充通知(1)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国道G**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强电杆线迁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补充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因本项目原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最新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2)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7月**日**:**,延期至****年7月**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