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1.**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需变更的内容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现变更为: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