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1号 招标编号:S******************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全一标段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补遗: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的“那曲市色尼区市政道路整治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监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修改为系统要求金额一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原”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及关注项目截至时间:****年 7 月**日**时 **分。不变。 3、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不变。 4、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应刚 电话:**********1??????????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