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J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泗洪县文化艺术中心****—****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企业信誉:自****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管理的物业项目(非住宅、非工业类项目)获得由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项目荣誉得5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项目荣誉得3分,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项目荣誉得1分,最高得 9分。注:1.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2.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3.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信誉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步公开。 更正为:自****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管理的物业项目(非住宅、非工业类项目)获得由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相关的荣誉得5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相关的荣誉得3分,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相关的荣誉得1分,最高得 9分。注:1.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2.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3.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信誉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步公开。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期限顺延至 ****年**月**日**:**。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 年**月**日 9 点 ** 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若有变动将以更正公告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更正公告,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地址:泗洪县行政服务中心**层
联系人:郝志伟
联系电话:**********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泗洪县仁和路5号
联系人:李承阳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承阳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