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独山县 **** 年第一批存量土地整治项目(土壤改良及保水性)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独山县 **** 年第一批存量土地整治项目(土壤改良及保水性)施工”,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类似业绩:投资额或建设规模类似的土地类业绩”提供或按照“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附件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企业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提供****年**月至****年**月止的合同价或中标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提供业绩均可。
贵州兴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