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FLZSJIFPHLDJF[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个信封报价)“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现更正为:“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清单。不需要投标人填写清单,只需附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只报总价,不报单价。”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人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