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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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9.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文理学院****年附属工程项目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文理学院****年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中第7.1条修改为: 7.1 本招标项目设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9.1元(大写:陆佰捌拾伍万肆仟壹佰零玖元壹角),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中第9.2条修改为: 9.2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号)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5元(大写:壹拾壹万玖仟零壹拾捌元伍角)。 《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工期要求中“****年暑期必须完工的单个项目”以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清单以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7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重庆文理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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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