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九寨沟矿泉水产业振兴暨扩能增效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款的支付进行补充: 1、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2、 交货款付款周期:卖方提供验收合格的设备后,并按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卖方运输安装调试后,设备正常使用并按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剩余5%尾款作为质保金,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无息支付剩余尾款。 3、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钦九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