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津城市形象宣传片策划制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将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置评分因素的注释内容由“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若一人持有多证按最高级别的证书计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计划文号:********************[****]****3。
2.本项目采购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
3.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北路**1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8-********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