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JJPSDZD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绥宁县老旧小区改造湘运公司片区和司法新村片区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因部分投标人提出绥宁县老旧小区改造湘运公司片区和司法新村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提出以下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其中暂估价(万元)”是否指“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的合计费用?请明确具体包含哪些费用。 答复:招标文件**.投标信息表只需填专业工程暂估价。 问题二:重点评审工程量清单个别子目显示异常。 答复:现将工程量清单做修改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并以最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 二、本项目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7月9日9时**分(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