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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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公路-施工(双信封)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咸丰县望城坡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咸丰县望城坡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出以下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招标人实地核查证实其投标资料有重大欺诈或隐瞒的,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修改为:“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放弃中标;(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由原定标委员会采用原定标方法从有效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二、潜在投标人是否将此补遗编入投标文件均不影响本补遗的效力,也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三、本次补遗是对定标方式的明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无需延期,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咸丰县林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