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蕲春县人民医院(李时珍中医院)检验科装饰装修工程第1次答疑
各投标人: 现对蕲春县人民医院(李时珍中医院)检验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1.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进行完善,本项目需至少安排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各1人,且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7月**日**:**时。 特此通知。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