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HTG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泰兴市公安局5G执法记录仪及平台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关于“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的内容现更正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泰兴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泰兴市国庆中路6号
联系人:印军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鹿鸣路**8号金航财富大厦**楼
联系人:王树燕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树燕
电 话:**********1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公安局 张先生
电 话:**********3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兴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泰兴市国庆中路6号
联系人:印军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鹿鸣路**8号金航财富大厦**楼
联系人:王树燕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王树燕
电 话:**********1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公安局 张先生
电 话:**********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