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英山县老旧城区给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城区污水治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缺项、漏项项目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英山县老旧城区给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城区污水治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缺项、漏项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项现修改为:“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且牵头人需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中的分工及权利责任。”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现修改为:
3、原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不一致的,以本次修改为准。
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年7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