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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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同安阳光城房产开发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现对本工程补遗书**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以此次补遗书**上传的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之前”修改为“****年**月**日**时**分之前”。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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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