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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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二标段、三标段)工程施工和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K3+**0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二标段、三标段)工程施工和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K3+**0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 1)为合理控制风险,提高再保分出能力,物质损失部分是否可以增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 答复:物质损失部分赔偿限额不作修改,执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2)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二标段、三标段)工程施工和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K3+**0段)两个项目工期不同,是分别出单吗?望明确。 答复:本保险招标项目为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二标段工程施工、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三标段工程施工和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K3+**0段)项目合并招标,中标后,出具保单时应按施工标段项目分别出单。
3)保险费支付:是否可以删除---若遇到下期保费支付时间到期,但上期理赔未结案时,甲方有权暂停下期保费支付。 答复:保险费支付不作修改,执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4)扩展条款:是否可以删除第**条 业主雇员意外伤害扩展条款。 答复:扩展条款不作修改,执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关于保额,是否可以不扣除暂列金,足额投保。 答复:投标报价执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保险费计费基数须扣除暂列金。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即暂定总保险费(含税)]最高限价为******6.**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二标段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估算建安工程费扣除暂列金,即**********.**元为计费基数,保险综合费率最高限价为0.** %,投标总报价 [暂定总保险费(含税)]最高限价为******6.**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三标段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估算建安工程费扣除暂列金,即********5.**元为计费基数,保险综合费率最高限价为0.** %,投标总报价 [暂定总保险费(含税)]最高限价为******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K3+**0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估算建安工程费扣除暂列金,即********9.7元为计费基数,保险综合费率最高限价为0.**%,投标总报价 [暂定总保险费(含税)]最高限价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保险招标项目为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二标段工程施工、一纵线白彭路至小湾立交段工程(科学大道九龙坡段)三标段工程施工和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K0+**0~K3+**0段)项目合并招标,中标后,出具保单时应按施工标段项目分别出单。 6、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就防灾防损费用报价(需在投标函里明确防灾防损费用所占总保险费的比例),该比例最低不低于2%,最高不超过3%。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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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