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本单位决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2。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简阳市人民路**号。
3、采购品目:其他办公用品。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
(1)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2)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4)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5) 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6)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7)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8)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9)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 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6、本项目共有**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成交日期:****年5月**日。
7、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1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成川宇(成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号附**号3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
电话:**8-********
中成川宇(成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