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NCB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二、项目招标编号:****-JLNXAK-G****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桂林市
联系人:卯助理
联系电话:**********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号滨江大厦五楼
联系人:毛崇文、李鹏宇
联系电话:****-******8
六、网上查询地址:军队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招标文件中补遗事项及更正内容: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原内容 | 修正后的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 |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时**分,地点为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号滨江大厦五楼)。 5.2 投标人应于****年7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止,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号滨江大厦五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时**分,地点为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号滨江大厦五楼)。 5.2 投标人应于****年7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止,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号滨江大厦五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2 | 《招标文件》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的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6号)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暂估计入招标控制价。招投标阶段各竞标人竞标报价时按其竞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暂估计入竞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计入工程造价。 |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价〔****〕2号)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暂估计入招标控制价。招投标阶段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填写,不得调整。否则投标无效。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变更内容的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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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玉林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滨江路**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方式:毛崇文、李鹏宇、方莹、肖禾、彭冬梅、崔婧、****-******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崇文、李鹏宇、方莹、肖禾、彭冬梅、崔婧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