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各消防救援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中技术评分条款“1-** 根据投标人具有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疫情、大型安保等应急情况下供餐的能力情况进行评价:(以下情形三选一)
(1)投标人目前已自有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中心)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目前已与其他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有合作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己成立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与其他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合作,提供承诺函。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澄清为:“1-** 根据投标人具有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疫情、大型安保等应急情况下供餐的能力情况进行评价:(以下情形三选一)
(1)投标人目前已自有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中心)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目前已与其他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有合作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己成立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与其他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合作,提供承诺函。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采购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各报价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6,传真为****-******6。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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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6)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号
联系方式:小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号之一第3层
联系方式:周工、林工****-******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林工
电 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