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发热门诊、综合楼新增非洁净区) 补遗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发热门诊、综合楼新增非洁净区)”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补遗部分 1.现将本项目随答疑及补遗通知(二)一同发布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B**1 项目名称:环境整治费中项目特征“2.其他:投标人需将渣土弃置在招标人指定位置,并将全费用综合单价5元/m 3 的环境整治费计入投标总价,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环境整治费缴纳及结算相关事宜”修改为:“2.其他:投标人需将渣土弃置在招标人指定位置,并将全费用综合单价**元/m 3 的环境整治费计入投标总价,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环境整治费缴纳及结算相关事宜”。 2.本项目修改后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随本次补遗通知(三)一同发布,若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与修改后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随本次补遗通知(三)一同发布的修改后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7月**日**时**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7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