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ZZHS-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沭阳县陇集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提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部分)第**.9条规定“项目竣工后,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及出水水质进行考核。在进水水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如实际污水处理量或出水水质任一指标未达标准的,该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已建设施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额**%的赔偿金”。
根据采购文件总体内容,现解释为: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及出水水质进行考核。在进水水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如实际污水处理量或出水水质任一指标未达标准的,该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已建设施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额**%的赔偿金。请相关单位务必重视,不得出现新增设施处理规模及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若有变动将以更正公告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更正公告,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沭阳县康平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贾红
联系电话:**********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置宏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中宝大厦6楼
联系人:黄钰
联系电话:**********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钰
电话:**********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