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其他不变。 2、将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独立(不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修改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相同内容也做相应修改。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独立(不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修改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此条款取消。 5、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描述增加内容如下:“若为EPC、PPP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类型业绩的,承担的施工任务的合同金额要达到业绩考核合同金额”。 6、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信用评审”修改为“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分值<**0分不得分;**0分≤投标人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分值<**5分的得1分;**5分≤投标人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分值<**0分的得2分;投标人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分值≥**0分的得3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获奖1修改为“企业获奖(2分):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内(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含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每个奖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副省、地市州)优质工程奖(含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每个奖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最高级别奖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楚天杯”或相当于该级别的优质工程奖;市级(副省、地市州)优质工程奖:“夷陵杯”或相当于该级别的优质工程奖。(上传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以采信。)。”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获奖2”此条款取消。 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叁仟叁佰柒拾捌万零陆佰肆拾陆元零捌分(?:********.**元)。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7月**日上午**时**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1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修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8号百联慧谷A**-**4 联系人:安江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8-6号(万达广场B座****室) 联系人:谢梦姣、吴翠丽 联系电话:****-******0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