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图纸已随本补遗公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对应项目变更澄清附件栏自行下载。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若因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澄清与修改公告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人:长阳清江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7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