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沙河移民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现修改为:招标代理费支付详见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 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宜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