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级食品药品抽检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公告,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3.3.技术要求:进口产品(序号1-**7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中“**,卡尔?费休试剂:1L/瓶;浓度5mg/mL;用于容量法卡尔费休滴定的滴定剂,使用双组分试剂1mL约等于5mg H2O;需提供COO原产地证书和COA分析证书;适用于梅特勒卡尔费休水分测试仪。”
更正为“**,卡尔?费休试剂:1L/瓶;浓度5mg/mL;用于容量法卡尔费休滴定的滴定剂,使用双组分试剂1mL约等于5mg H2O;需提供COO原产地证书和COA分析证书(供应商在中标后签定合同前提供);适用于梅特勒卡尔费休水分测试仪。”
2、原公告,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3.3.技术要求:进口产品(序号1-**7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中“**,无水甲醇:1L/瓶;最大含水量0.**3%;需提供COO原产地证书和COA分析证书;适用于梅特勒卡尔费休水分测试仪。”
更正为:“**,无水甲醇:1L/瓶;最大含水量0.**3%;需提供COO原产地证书和COA分析证书(供应商在中标后签定合同前提供);适用于梅特勒卡尔费休水分测试仪。”
3、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层****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
四川建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