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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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平南县****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编号:E******************1)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平南县****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编号:E******************1 三.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日期:****年**月**日 五、澄清及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1、平南县大安镇第四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约****平方米,5层,新建学生宿舍楼约****平方米,5层,框架结构。2、平南县官成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约****平方米,5层,框架结构。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施工建设内容。”更正为“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经评审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施工建设内容。”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2.1.3(三)项目经理情况:“(2)项目经理职称:持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本项满分7分)”,现更正为:“(2)项目经理职称:持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7分。(本项满分7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2.2.2(1)项目管理机构:“(2)项目经理职称:持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本项满分7分)”,现更正为:“(2)项目经理职称:持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7分。(本项满分7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 “(1)技术标分值权重:**.0%,(2)商务标分值权重:**.0%”更正为“(1)技术标分值权重:**.0%,(2)商务标分值权重:**.0%”。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平南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南县二环路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4号万港城6幢**层****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陈 工 电话:****-******7电 话:****-******8
****年7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