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1 项目名称: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热网工程(一阶段)洪保十线丽珠段管材与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二、澄清信息: 现对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热网工程(一阶段)洪保十线丽珠段管材与设备采购[项目编号:E******************1]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一)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请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更新技术规范书、投标价格表格式及图纸,请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删除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素表”中的第2项“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第3项“减免缴纳保证金证明”、第5项“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第8项“项目负责人”等内容,请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投标价格表格式、图纸等资料,并以本次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等全部资料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 名称: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工路2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欢、吴越 联系电话:**0-********、**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号(艺星大厦西侧)**楼
招标人: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7 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