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连城交易厅1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庙前镇)监理答疑纪要(二) 招标编号:E******************1 各投标人: 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庙前镇)监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连城县庙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博纳建设有限公司
****年7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