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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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茶惠大道K0+**0~K4+**0交安工程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茶惠大道K0+**0~K4+**0交安工程澄清如下: 问题1: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车辆检测器、电子警察抓拍单元(**0万)、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0W)等设备的项目特征内明确了需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相关证明文件,请问投标文件内是否需要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澄清: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盖章的,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人在设备进场时提供即可。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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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