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YXZM-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高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高邮市图书馆、文化馆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中标金额******.2元”更正为“中标金额******.**元”.
2、原“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文)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计****.**元”更正为“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文)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计****.**元”.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高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高邮市海潮大桥东侧邮都广场1号
联系人:冯志荣
联系电话:**********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成贤路**号赞化集团8F
联系人:王兆明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兆明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