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LS[CS]******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中医院总院医学检验外送检测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1:磋商文件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技术部分评分-(样本资料保存时间、室间质评、报告查询系统、信息系统对接方案、系统对接安全、专家团队)
修改为如下: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样本资料保存时间 | 3.**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同一集团子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病理样本资料的保存情况进行评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保存时间**年以上得3分,**年(含)以下5年以上得2分,5年(含)以下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证明的不得分。(满分3分) |
| 室间质评 | 3.** | 投标人或投标人同一集团子公司参加国家卫生部临检中心室间质评活动,连续合格6年得1分,每增加1年加0.5分,需提供室间质评合格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文件不清晰不得分。(满分3分) |
| 报告查询系统 | 3.** | 投标人具有多种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查询途径,提供3种报告查询途径的得1分,每增加1种加1分,满分3分,需提供报告查询途径作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
| 信息系统对接方案 | 3.** | 投标人或投标人同一集团子公司提供项目所需的信息软件(LIS系统),可实现与医院数据信息对接的得3分。需提供系统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
| 系统对接安全 | 3.**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同一集团子公司系统安全性情况进行评分,具有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凭证的得3分,需提供证书及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专家团队 | 3.** | 投标人或投标人同一集团子公司为该项目服务的技术团队具有副高及以上检验专家不低于3人、病理专家不低于3人。需提供专家人员职称证书、劳动或顾问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家可提供聘用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事项2:磋商文件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商务部分评分-(业绩、实验室资质(第二条)、售后服务)修改为如下: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业绩 | 3.** | 根据各投标人或投标人同一集团子公司所提供的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政府采购信息网中同类型检测项目中标情况(同一客户不得重复累计),提供1个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国内政府采购信息网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采购人的付款证明)复印件。每个业绩均需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者不得分。(满分3分) |
| 实验室资质 | 3.** | 投标人福建省有独立实验室牌照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
| 售后服务
| 3.**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响应承诺及方案进行评分:①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②方案完整,总体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清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分;③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总体内容合理、具有可操性的得1分;④方案缺漏较多,但提供的方案内容总体合理的得0.5分;⑤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溪县中医院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八三一路**8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路星光耀广场**号楼****-****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9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