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双湖县科考保障基地附属项目—给水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双湖县科考保障基地附属项目—给水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于****年7月1日在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此针对本项目作出以下澄清: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其他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关于联合体单位要求的表述请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3.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此澄清文件和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特此澄清。 西藏百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