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梁平区银河桥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现将本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有 1 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 1.5 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 请问招标人,水电站工程、泵站工程、拦河水闸工程、独立建筑物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能否作为本次投标的有效业绩? 答:水电站工程、泵站工程、拦河水闸工程、独立建筑物工程等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明确了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专业监督评估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年**月至 ****年5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请问招标人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连续养老保险证明,但身体健康,针对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有丰富经验,完全能够胜任本项目监督评估工作。且能同时提供退体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相关证明文件,是否满足上述关于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的要求? 答: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为退休人员,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但需要提供有效的退休证书、劳动合同代替,其余条件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总监督评估工程师的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有 1 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 1.5 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 请问招标人,水电站工程、泵站工程、拦河水闸工程、独立建筑物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能否作为本次投标的有效业绩? 答:该提问与“问1”相同,详见“问1”的答复。 问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中明确了单位业绩为: 投标人在 ****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有1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 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业绩为: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督评估工程师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督评估工程师。 专业监督评估工程师业绩为: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督评估工程师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专业监督评估工程师。 请问招标人,单位业绩要求与人员业绩要求不一致,是否合理,请明确? 答:该部分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2、补遗3。 二、补遗部分 补遗1: 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为退休人员,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但需要提供有效的退休证书、劳动合同代替,其余条件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总监督评估工程师的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补遗2: 现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督评估工程师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的 1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督评估工程师” 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督评估工程师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的 1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督评估工程师” 补遗3: 现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督评估工程师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的 1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专业监督评估工程师” 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督评估工程师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的 1个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类枢纽工程或水库工程(或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督评估工程师或专业监督评估工程师”。 注:本答疑及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 重庆新梁产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明月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 4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