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港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港湾码头项目施工(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1)于****年6月**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以补遗书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P**1“(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履约保证金”和“开工预付款”所填写的金额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不一致,均以相应的合同条款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即:“(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履约保证金修改为中标合同额的**%;开工预付款修改为签约合同价的**%。 2.本项目招标议程保持不变。 3.本补遗书相关内容与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州港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惠州市惠佳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时间:****年7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