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夹江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响应采购项目的问题被乐山市财政局处罚一年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中城轨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一苇起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8,**0.**元,更正为:**8,**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夹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夹江县漹城镇新华路**3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5层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5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